活動規範 活動規範
COSER、攝影、記者入場規範
  • COSER、攝影、及直播行為、記者身分同樣需遵守:一般參加者入場規範。
  • CosPlayer、角色藝術扮演者。
    • 若需置放個人物品,請自負保管責任;
      使用更衣帳,使用完畢請立即收回;
      請注意不要放置於安全及公共設施位置附近(通道、廁所、逃生口、樓梯、出入口、滅火器、警報器等)
      若有違反以上事項工作人員有權將物品移除並列為遺失物處理。
    • 若有換裝(妝)需求的同好,禁止長時占用會周邊廁所、捷運站、商家,避免造成他人困擾。
    • 若表演角色性別與生理性別不同,請勿進入非自身生理性別相異之廁所。
    • 禁止使用任何損壞、汙損場地之道具。
    • 修剪假(真)髮,請使用垃圾袋蒐集,否則依整潔條例禁止其行為。
    • 禁止使用噴(染)劑,髮膠及噴霧請至空曠區域噴用,勿造成他人困擾。
    • 禁止穿著過於暴露之裝扮。如下圖所見。
    • 如穿著裙裝,禁止外露內衣褲,請穿著底褲或安全褲、絲襪等避免曝光。
    • 如穿著泳裝,請CosPlayer預先準備角色穿著截圖為依據,否則視為過於暴露。
    • 禁止裸露敏感部位,如穿著薄紗肉眼仍可見視同沒穿。
    • 禁止裝扮軍警消等職業,避免引起恐慌之裝扮、造型。
      如裝備不符以上規範,主辦單位有權禁止入場。
      禁止穿著中華民國現役軍警消等進入會場。
      如情節嚴重者,將報警處裡。
    • 如需扮演類持槍枝角色,請關閉保險、清空彈夾,並槍口朝下,
      嚴禁將手指置放於板機處。
      禁止攜帶、填充可擊發之行為物品(子彈、電池、瓦斯、壓縮氣體等)。
      主辦單位有權查驗,該道具是否符合規範。
    • 如攜帶刀械或者使用長柄武器道具,請注意周圍環境。
    • 禁止攜帶開鋒之刀械。
      主辦單位有權查驗,該道具是否符合規範。
    • 如需拍照、攝影、直播,請使先徵得他人同意,
      維護他人隱私,如有強制之行為將依法報警處裡。
    • 活動會場內僅限於休息區可拍照,禁止拍攝到活動攤位,如想拍攝務必事先徵求社團同意。
    • 如穿著角色衣物,可能違反善良風俗,請事先穿著外套等遮蓋衣物再前往會場,維護自身及全體參加者共同形象。
  • 拍照、攝影、及直播行為、記者。
    • 如需拍攝活動會場內攤位全景,請事先申請【媒體採訪證】,請勿著重於特定單位,
      如有過於明顯之肖像或當事人其禁止,請於公開前打碼處理,保護他人權益。
      請於影片及照片內標明於日期及極光創漫祭之字樣。
    • 【媒體採訪證】須於活動期間內全程配戴於胸前,以供辨識。
  • 記者身分
    • 請事先向主辦單位申請【媒體採訪證】。主辦單位將發放採訪證後,
      方可進行採訪,如拍攝攤位請事先徵得社團攤位同意。
  • 如未經申請【媒體採訪證】進行拍攝,主辦單位有權令行禁止拍攝行為,
    若有發現未持【媒體採訪證】進行拍攝,請直接拒絕入鏡並通知工作人員。
  • 如違反以上事項,主辦單位有權要求刪除電磁資料、並強制離場。
  • 更新日期:2024-05-21 01:11:2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