活動規範 活動規範
一般參加者入場規範
  • 如發生違反規範之行為,且勸導無效者,主辦單位有權強制蓋印禁止入場章,並強制驅離。
  • 一般參加者入場時間:10點30分
  • 最後入場時間:首日為16點30分,次日為16點。

  • 一般參加者購票:
    • 單日入場票:200元
    • 兩日入場票:300元
    • 身心障礙票:150元/日,須出示身心障礙票相關證件。
  • 補章:
    • 原始印章需為完整,且足以完整辨識【一般入場】字樣。
    • 若出場時入場章已快模糊請至驗票出入區給驗票工作人員補章。
    • 如無法辨識,請至本部請求補章,並提供購票證明發票。
  • 請入場參加者,尊重、包容、友善對待他人,遵守基本禮儀,請勿影響並造成其他參加者困擾。
  • 請愛護場地並共同維護現場秩序、整潔提升逛展體驗。
  • 會場內禁止奔跑、隨意跨越交通錐等任何維持秩序之物品。
  • 若發生暴力威脅、強盜偷竊、性騷擾等犯罪行為,將直接依法報警處理。
  • 會場內禁止未經申請授權之拍照、攝影、直播行為,詳細請閱【COSER、攝影、記者入場規範】,請尊重個人隱私。
    若接獲通知有其行為者,主辦單位有權,要求查閱手機相簿並要求刪除電磁紀錄。
    若當事人不配合查閱手機相簿,則依法報警處裡。
    若後續發生任何法律責任,將由參與者當事人自行承擔。

  • 會場環境及秩序。
    • 會場內休息區僅供休息使用,不得作為其他用途。
    • 會場內禁止奔跑、喧嘩,以免發生危險。
    • 活動會場內外全面禁菸、禁火及其他危險性行為。
    • 禁止在攤位走道內、出入口等區域逗留。
    • 若有需要休息,請善用休息區。
    • 活動會場內禁止攜帶危險物品、影響安全或可能妨礙他人之物品、道具。
    • 請在逛展時請留意隨身物品,並注意自身財物安全,慎防扒手。
    • 請參加者自備零錢加快結帳速度,請勿對社團做出不禮貌行為。
      請勿對社團進行議價行為。
      如有不禮貌之行為,請拍照錄影存證,提供給主辦單位。
    • 如需攜帶寵物,請放置於寵物籠內,避免發生危險。
    • 如需攜行六歲以下兒童,請使用兒童背巾,並自行注意安全,
      六歲以上、十二歲以下,請家長陪同參加。
    • 請參加者注意自身安全、勿單獨行動走到偏僻地點。
    • 請勿占用空攤社團之攤位,如發現將罰款當日攤位費乘以三倍、蓋印禁止入場章並強制驅離會場。
    • 禁止私自使用會場電力設施。
    • 禁止移動、攀爬、占用會場內任何設施,如有損壞行為將由當事人照價賠償。
    • 禁止未經許可發放任何傳單。
      如發放商業或同人傳單,請事先申請,並只能發放於各攤位桌上或自己攤位、集中宣傳處。
    • 禁止將個人物品堆至於安全及公共設施位置附近(通道、廁所、逃生口、樓梯、出入口、滅火器、警報器等)。
      若有違反以上事項工作人員有權將物品移除並列為遺失物處理。
    • 如發生任何意外,請立即通報工作人員協助處裡。
  • 出入場及排隊規則
    • 蓋印入場章僅能蓋印在手、頭等可明確辨識之位置。
    • 非法背印(盜印)一般入場章查緝屬實,將依法送辦,罰金為一般入場費乘以活動天數乘10倍,
      轉印者經查緝屬實,當場取消入場資格,且封鎖帳號及信箱、電話等禁止終生電子報名。
    • 如於社團入場時間內查驗到一般入場,將直接請至場外自行重新排隊等待一般入場開放。
    • 如一般參加者過早於【一般入場列隊時間】預先夜排等行為,請自行注意安全,
      如發生任何意外將由參加者自行承擔,主辦單位將不承擔任何責任。
    • 請遵照工作人員指示排隊,嚴禁任何方式插隊,如發生情況,請立即通知工作人員,
      如發生一人代表多人入列(解壓縮)之行為,
      主辦將直接蓋印禁止入場章,強制禁止入場,門票將不予退費。
    • 活動一般入場開場前,會先引導隊伍至活動會場中心,
      如跨越交通三角錐,將強制驅離重新排隊,如第二天仍再次發生將禁止入場並蓋印禁止入場章。
  • 補充事項
    • 請於活動前確認緊急逃生口位置,如遇災害發生時,活動將立即停止,請遵從工作人員指示疏散離場。
    • 如發現可疑物品,請立即通報工作人員,切勿移動以免發生危險。
    • 廣播不提供尋人服務;僅開放兒童走失協尋。
    • 極光創辦祭若有與其他單位合作,將以網站或社群形式公告,絕不會以沿途叫賣、死纏爛打之方式強迫推銷。
      若於活動會場內外發現強迫推銷行為,請立即通知工作人員處理。
  • 請留意自己身體狀況,適當補充水分,如身體不適,請立即尋求旁人或現場工作人員的協助。
  • 如發現其他參加者有身體不適的狀況,請盡速通報現場工作人員。
  • 活動規定未盡之事宜,主辦單位有權解釋及定義判定標準。
  • 更新日期:2024-05-21 01:10:26